发布时间:2020-06-30 00:00 点击:6142 来源:四川拓展清洁发展机制服务中心
2014年1月8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四川、贵州、云南和青海等地的环境交易机构在北京共同发起成立“中国环境交易机构合作联盟”。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杜少中主持联盟成立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苏伟司长出席会议,并对联盟成立给予高度评价。环保部环境规划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清华大学教授、联合国CDM理事会原主席段茂盛出席会议并介绍了国内环境交易制度的最新进展。
会上,联盟成员代表讨论并原则通过联盟章程,就联盟运作机制达成共识。联盟实行轮值主席制,一致推选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杜少中出任联盟首任轮值主席。联盟设秘书处,组成单位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地的环境交易机构,推选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梅德文为秘书长。联盟日常联络办公室设在北京环境交易所。联盟成员可自愿加入或退出。联盟聘请王金南副院长,段茂盛教授为联盟顾问。
与会交易所代表在讨论中表示,希望联盟坚持创新性、自律性原则,以碳交易为起点,逐步在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水权交易等更广泛的环境交易市场领域加深合作,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共同推进全国环境市场的建设,为推进智慧绿色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此前国内已达成两个碳交易区域研究协议,分别是11月28日北京发改委与天津发改委、山西发改委、山东发改委、内蒙发改委、河北发改委签订了《关于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合作研究的框架协议》,以及12月19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交所签署跨区域碳交易研究与低碳发展联盟协议。这些区域性的联动将推动全国环境交易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