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00:00 点击:7521 来源:四川拓展清洁发展机制服务中心
昨日,四川省环保厅公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
《方案》称,按国家新二级标准限值评价,2010年,成渝城市群(四川)14个城市中,二氧化硫超标城市1个,为自贡市;二氧化氮超标城市4个,分别为成都、自贡、泸州、眉山;可吸入颗粒物(PM10)超标城市9个,分别为成都、自贡、泸州、绵阳、遂宁、乐山、眉山、宜宾、达州。
对此,该《方案》明确提出了我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目标:到2015年,成渝城市群(四川)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控制在63.81万吨以内,比2010年削减12.83%;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5.33万吨以内,比2010年削减12.84%;
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控制在34.53万吨,比2010年削减10%;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8.04万吨以内,比2010年削减10%。
具体来看,我省将通过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控制煤炭使用、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加强车辆环保管理、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管理等具体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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