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00:00 点击:8821 来源:四川拓展清洁发展机制服务中心
市发改委日前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以我市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市民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从而建设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将以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为指导,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对于改变现有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中,将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把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建筑用地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引导建设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同时,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和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和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我们还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相关单位要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同时还要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以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此外,要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