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修改《可再生能源法》

发布时间:2020-06-30 00:00  点击:5605  来源:四川拓展清洁发展机制服务中心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致公党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大学文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何悦建议,尽快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完善法律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保障循环经济发展。

  何悦说,我国于2005年2月28日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在增强国家能源安全,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有法律已经不能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变化。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督促各级政府严格按照规定履职;明确规定投资补贴,明确补贴年限和补贴数额;明确在可再生能源使用中给予的税收优惠,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使用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