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00:00 点击:3968 来源:四川拓展清洁发展机制服务中心
据报道,欧委会关于收集温室气体排放资料的《监控、报告和验证(MRV)法规2015/757》于7月1日即今日生效。
《MRV法规》是减少海上运输CO2排放的第一步,该法规要求开往欧盟港口、由欧盟港口始发以及在欧盟港口间航行的5000总吨以上的船舶的经营者,从2018年开始应当监控和报告所有有关航次的碳排放情况。
根据欧委会的影响评估报告,和当前通常的经营情况相比,MRV系统预计能减少相关航次2%的CO2排放;到了2030年,该系统预计每年能为船东节省高达12亿欧元的净成本。
但是,《MRV法规》的采纳却让国际航运公会(ICS)、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和国际干散货船东协会(INTERCARGO)感到很失望。IMO目前正在针对全球资料收集机制进行磋商,上述组织认为欧盟此举为先发制人。
IMO达成的协议将寻求非欧盟国家的支持,这些国家登记的船队占全球的绝大多数,比如像中国和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对于这些国家来说,增加的CO2规定乃具有一定政治敏感性的议题。
欧盟的《MRV法规》包括一些有争议的因素,比如公布每一艘船的具有商业敏感性的资料,这个观点已在2014年10月份的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会议期间遭到大多数IMO成员国的反对。
ICS对于该项欧盟法规在2018年之前不会完全实施的做法表示认同。法规中包含了航运公司必须提交数据规定条文,但是欧盟委员会为了体现具有国际共识IMO的协议成果可能会对这部分条文进行修改。不过,对于它的真实意愿以及修改程度的具体情况目前尚不得而知。
根据规定,属于《MRV法规》管辖范围内、去年已经开展了运输业务的船只当到访欧盟港口时,船上必须配有一份由独立审查单位签发的有效《符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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